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打造惠风路花漾街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侨委办规〔2023〕1号)文件,进一步推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风路特色商业街区提升改造,培育惠风路花卉特色街,对新入驻惠风路花漾街区的商户给予租金补助及装修补助。为明确该项补助申报有关工作,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一)适用范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风路(北至闽东东路,南至北湖滨路)东西两侧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业。
(二)经营范围:鲜花、干花、微景观盆景、高端盆景等花卉类。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3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报单位为新入驻惠风路花漾街区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入驻的时间以及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须介于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
(四)申请装修补助项目,相关费用应为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之间发生的(以凭证日期为准)。
三、支持内容
(一)房租补助。新入驻商户,自营业当月开始经营满一年后,按每月7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第二年新入驻未满一年的,自营业当月开始经营满一年后,在有效期内,按剩余月份给予补助。
(二)装修补助。对于新入驻的商户,按通过审核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助(按照房屋实际装修面积,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对于新入驻玻璃房的商户,给予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助(按照房屋实际装修面积,装修标准不低于200元/㎡)。空调等电器类的购买不计入装修费用,原则上一个店面只能领取一次装修补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各类申报项目所需提供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请报告(附件1);
(二)惠风路花漾街区补助申请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
(五)租金支付、装修费用等第三方审计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店面照片;
(七)无违法行为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申报方式和拨付要求
1.新入驻惠风路花漾街区商户于入驻一个月内向报备商户经营信息及装修方案,商务局根据报备信息,及时组织考核小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并每季度组织考核小组前往惠风路花漾街区实地考核经营状况,租用商户必须与实际经营户一致,且考核主营业务范围必须是经营鲜花、干花、微景观盆景、高端盆景等花卉类。
2.申报企业于每年申报通知发出后,及时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下载相应的申请表格。
3.申请企业请填写后再打印,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商务局现代服务业办。
4.申报时间为2024年及2025年年底(具体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5.商户经营满一年且考核符合标准的,将予以兑现当年度租金补助和装修款补助50%的金额(另外50%补助于第二年度审计符合后予以拨付)。
附件:
1.关于申请兑现惠风路花漾街区租金补助及装修补助的报告
2.惠风路花漾街区补助申请表
3.惠风路花漾街区商户入驻备案表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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