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及《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编制本次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梅田村和飞鸾村,共1个镇2个村。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03.0619公顷,公益性用地合计43.776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2.48%,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三、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四、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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