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恳求审批宁德市蕉城北路西侧八一五西路北侧地块(宁德第十中学)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4〕85号)收悉。经宁德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蕉城北路西侧、八一五西路北侧地块(即350901-01-F-SZ地块,宁德第十中学用地)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地面部分),用地面积12551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50米;地下空间用途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地下停车设施),面积约7125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设置不少于13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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