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关于申请审批宁德市蕉城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推动蕉城区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升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原则同意宁德市蕉城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编码:2310-350902-04-01-165038)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全民健身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组团104国道南侧金溪路北侧金漳路西侧。
三、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9990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主要建设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武术散打馆、自由搏击馆、健身操房、器械健身等体育用房,及书画室、美术室、文化活动室、展厅等文化用房;配套建设医务室、管理房、门卫室、水电气管网、道路、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项目。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6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蕉城区财政筹措。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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