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审定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设计方案(详见附件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一12月7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zrzyj.ningde.gov.cn联系电话:2250281
附件:1.宁德市广福路(福宁南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附件:2.宁德市广福路(福宁南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附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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