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蕉城组团后山村南侧区域用地进行梳理,形成宁德市蕉城组团后山村南侧04-D-14、04-D-1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控规修编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共30天)
二、位置:宁德市蕉城组团后山村南侧
三、控规调整内容:
(一)原地块指标:(1)04-D-14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3147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2)04-D-1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362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
(二)调整后地块指标:(1)04-D-14-1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1143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40米;(2)04-D-14-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用地面积171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3,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40米;(3)04-D-1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362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40米。
四、附注:
1、地块控规以市政府最终审批的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3-2733617)。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邮编:352100。
3、查询网址:http://zrzyj.ningde.gov.cn/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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