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说明建设单位提出,为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丰富产品类型,同时结合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对二期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进行局部调整,取消原5#配送仓库与6#配送仓库之间的楼层货物运输通道;将5#配送仓库的进深由84米调整至60米,层数由2F提高至3F;取消原6#配送仓库,新增两栋5F的电梯库(6#配送仓库及7#配送仓库),场地及指标相应调整,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二、具体调整情况
总建筑面积由148247.16㎡调整为168485.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206119.08㎡调整为247450.07㎡,容积率由1.317调整为1.456,调整后符合规划条件关于容积率不小于1.3且不大于1.5的要求。
总建筑占地面积由95327.50㎡调整为85086.90㎡,建筑系数由56.11%调整为50.08%,符合相关要求。
绿地率不变。
建筑高度由23.90米调整为38.9米,调整后建筑高度符合限高40米要求。
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由255个调整为33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73个调整为1685个。
建筑间距:总平面图所示,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
二、建设单位: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
三、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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