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拟启动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狮城镇、浦源镇内,拟征收总土地面积约1.3333公顷(范围详见《周宁县军警民兵综合射击训练场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周宁县军警民兵综合射击训练场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等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狮城镇和安后村,浦源镇和浦源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狮城镇和浦源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具体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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