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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宁德官方实播台2022-06-09 16: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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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一、目的、意义和依据............................................... 2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2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2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3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6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6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7

(一)计划供应总量.............................................. 8

(二)计划供应结构.............................................. 8

(三)空间布局.................................................. 9

四、政策导向...................................................... 11

(一)优化空间布局............................................. 12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3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4

(四)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用地空间布局................... 15

五、保障措施...................................................... 15

(一)加大政府主导性作用,健全土地供应计划工作机制............. 15

(二)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16

(三)将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16

附表:............................................................ 17



福安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宁德市、福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围绕“三稳”目标,遵循消化存量为主、新增为辅的用地保障思路,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及《关于上报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福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福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福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22年福安市政府工作报告》,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具体需求,制定本年度计划。

福安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福安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期限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目的、意义和依据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住房建设、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福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经营运作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编制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助于改变目前土地供应随意性大的状况,有助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为组织实施土地“招拍挂”提供重要依据。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8)《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9)《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0)《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1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4)《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

(12)《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

3、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3)《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

4、相关规划

(1)《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

(2)《福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福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福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报审稿);

(6)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各相关部门规划;

(7)福安市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福安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第十一次、宁德市第五次和福安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围绕宁德市构建“一核两廊五轴”发展格局和“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战略要求,紧扣“五福新城、全家福安”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确保福安市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发展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用地观,以人口和产业布局为基础,统筹城乡用地、区域用地,协调各行各业的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形成城乡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立足市情,着眼未来,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严格控制用地标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3、供需平衡原则

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统筹土地资源的供应能力和需求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

4、有保有压原则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下发展经济,在经济建设中改善生态环境,支持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构筑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型社会。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一)计划供应总量

福安市2009-2019年批而未供总量为657.31公顷,根据上级部门集约节约用地要求,须完成处置率须达20%,即131.46公顷以上的供地。2022年度福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3.32公顷,其中预计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63.60公顷,占本年度供应总量的51.57%,满足了批而未供总量的20%指标要求。

(二)计划供应结构

2022年度福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23.32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1.50公顷,工矿用地53.53公顷,住宅用地47.47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与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量为34.45公顷,占住房用地72.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52公顷,特殊用地3.98公顷。见下图、表。

图1 福安市2022年度计划供应结构图

福安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三)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配置

2022年度福安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47.47公顷。

福安市2022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三)空间布局

1、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加快旅游文化、商贸物流、酒店餐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城阳镇环城路加气(加油)站项目,保障环城路加气(加油)站项目和溪北洋孵化基地地块建行置换地块等一批商业用地开发建设;推进城南南山下地块的土地供应。预计本年度供应商服用地1.5公顷(消耗存量用地0.56公顷)。

2、住宅用地布局

继续落实上级下达的促进房地产稳健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奋力推进乡村振兴,除商服用地周边布局城镇住宅用地外,重点保障福安市宾馆地块、福安市红福啤酒厂地块、福安市本丰电机有限公司收储项目和原元键商贸有限公司安置地项目、幸福学习小镇(原闽东卫校)、富春溪西岸f地块等范围内住宅小区建设的用地需求,推进坂中涧里住宅小区剩余用地、赛岐综合体三期、溪北洋中心区E1地块、溪北洋中心区F地块项目用地的供应进度;积极盘活存量住宅用地,着力打造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住区。预计本年度供应住宅用地47.47公顷(消耗存量用地38.43公顷)。

3、工矿用地布局

立足福安电机电器、湾坞镍合金、园区规模经济等现有基础,打造福安以电机电器、镍合金为主导的临港工业基地与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园区。加快甘棠产业园区项目(三期)、罗江街道大留村北园垱、罗江街道大留村河头地块、溪柄扆山工业园(3宗)、溪北洋、湾坞等边角零星地块等项目的供应与建设,推进顶晨机械制造地块、罗江街道大留村溪垅、罗江街道微龙电子科技公司、畲开罗家洋园区剩余用地、畲开标准化厂房剩余用地、农资物流中心用地、溪北洋保健器材二期等项目的供应进度;完善各园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整合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工矿用地的供应,统筹安排各乡镇工矿用地。预计本年度供应工矿仓储用地53.53公顷(消耗存量用地24.61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22年度着重加强科教、文化等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主校区、福安市三贤学校项目建设的用地供应。预计本年度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2公顷(未消耗存量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按照“三纵四横”的交通运输体系总体布局,为构建“闽东地区交通枢纽城市”,保障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路网项目用地供应进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本年度供应交通运输用地9.52公顷(未消耗存量用地)。

6、特殊用地

为深化相关殡葬事业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要。支持福安新殡仪馆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预计本年度消耗存量特殊用地3.98公顷(未消耗存量用地)。

四、政策导向

落实福安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无序扩张,促进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重点放在城郊结合地带,保障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必需的城市改造整治项目等,保障环三都澳区域工业用地。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保障重点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突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等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各乡镇功能定位。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强化中心城区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发挥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按照福安市“北城、东南新区、西旅”三区联动发展的格局,由北至南形成生态旅游及绿色产业区、中心城镇集中区以及滨海新区。生态旅游及绿色产业区位于市域北部,包括晓阳、穆阳、社口、潭头、上白石五个乡镇,以白云山旅游以及茶叶为主的绿色生态产业为主导产业;中心城镇集中区包括坂中、韩阳、城阳、溪潭、甘棠、赛岐、溪柄等乡镇,围绕三个城市中心片区发展,适时开发建设溪北洋片区,重点发展商业、居住、文教产业,加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疏解老城区人口,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滨海新区包括下白石、湾坞、溪尾等乡镇,依托赛江发展临港产业,依托白马港的交通和深水岸线资源优势,在下白石、湾坞两个半岛布局建设大型装备制造基地,打造千亿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稳固电机电器、镍合金、以茶叶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三大主导产业,保障工业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平稳增长;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基础服务业用地的土地供应。

2、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保证其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完成城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房用地的土地供应,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合理引导住宅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优先保障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城市道路、市政、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引导中心城区的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向各乡镇辐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列入“选址或走向未定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作。

(四)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用地空间布局

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协调衔接,根据相关部门对干流、重要河湖湿地水系、自然山体、公共绿地的生态保护要求,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主导性作用,健全土地供应计划工作机制

加大市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市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期内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二)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市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相关部门和市政府应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对乡镇政府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年度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报市政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政府工作的考核。

(三)将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市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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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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