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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预告 | 6月28日!福安市推出1宗约11亩商住地块

宁德官方实播台2022-06-06 17: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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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2022]04号)

安自然资告字[2022]04号  2022/6/2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福安地处闽东地理中心, 环三都澳区域核心区,是海西东北翼的交通枢纽和闽浙赣内陆的重要疏港通道,是环三都澳区域产业功能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三都澳战略发展的先行区和动力引擎。全市总人口67万人,总面积1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5公里,南部白马港位于三沙湾中点,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港口、货物吞吐量居闽东之首。经济总量占宁德市的四分之一、实力居宁德第一,县城经济综合竞买力居全省前十位。素有“中国电机电器城”、“中国中小电机出口基地”、“全国第二大船舶修造基地”、“中国茶叶之乡”、“中国油茶油之乡”“南国葡萄之乡”、“中国绿竹之乡”、“中国保健按摩器发源地”之誉。 出让2021-8号地块位于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用地面积为22778.5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可配套社区级以下零售商业、餐饮、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按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以内配置。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3日8:00至2022年6月27日17:00前登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入宗地信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或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办事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登陆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入宗地注册登记并提交竞买申请。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期拍卖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可在90日内在福安市注册登记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地块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03日 至 2022年06月2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或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代表处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03日 至 2022年06月2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 在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竞买申请人登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入宗地注册登记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过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上传相关竞买文件,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时前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出让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最高限制地价为218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当竞买人报价均低于最高限制地价时,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价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每次最低竞价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买人报出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无偿移交市政府。达到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上限1500平方米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保留底价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4、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5、建设应符合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470号)的要求。宗地地下空间用途为:其他地下设施(UG26)+项目应配建的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省、市以及《关于印发〈福安市建筑区划内商品房地下车位销售和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文〔2020〕106号)有关规定。

  6、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7、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六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8、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彭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50510987 18859393913 0593-2130381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安市支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文章来源: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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