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4号的精神,拟同意市植物园选址在蕉城区八都镇福口村南侧、霍童溪两侧区域,即方案地块一、面积约1396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植物园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下一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4号的精神,拟同意市植物园选址在蕉城区八都镇福口村南侧、霍童溪两侧区域,即方案地块一、面积约1396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植物园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下一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相关规划审批工作。若公众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分局提出。
公示期限:2017年3月1日—3月7日
联系单位: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分局
联系电话:0593-2915163
附图:1、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地块一总平面图;
3、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规划用地范围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