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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价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物价局  2016-12-22 10:58

2016年,宁德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逐一比照《宁德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机关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物价审理科负责各项日常的协调工作,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科室相关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从2016年1月开始,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再办理《收费许可证》,同时落实好阳光价费制度,要求各执收单位按规定对外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市物价局对照收费目录以及国家和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逐项梳理收费单位项目和标准,于1月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通告,将审核后有资质的78家收费单位名称和收费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收费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变更,公布两份补充通告,明确“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2、大力推行清单制度。下发《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宁价费〔2016〕84号)。9月初公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和《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清单》(我市已实现进出口环节无本级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公开并严格执行本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事项清单,逐一厘清与物价部门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并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在目录之外实施审核,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不存在兜底条款。

3、启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6月1日起,市物价局所有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内容,均传递到政府内网网上审批平台进行办理,全程接受监督。同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专人负责、专项使用。

4、简政放权行政提速。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了环节标准、实现标准、材料标准,制定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事项流程图及服务指南。缩短承诺时限,优化内部流程,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全面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工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时速。成立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办理不规范”专项梳理整顿小组。

(三)完善价格调控管理和监管

1、完善价格调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工作部署,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福建省定价目录》,做好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部分教育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和工况法排气检测收费、城市新建住宅供水、供气、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等省级下放定价项目管理。推动综合水价改革,11月30日前,全面建立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2、实施公正价格监督管理。制定了《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宁价审〔2016〕41号),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今年的景区门票价格、药品价格、涉企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启动开展。

3、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开展景区门票价格、药品价格、涉企等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61家单位的检查工作,实现经济制裁78.86万元。

(四)增容价格公共服务覆盖面

1、继续做好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以“价比三家”信息服务活动为主要方式选择与老百姓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等33种商品和城区主要医药超市销售量大、居民购买率高的30种常用药品价格,常年采价,常年在“宁德价格信息网”、《宁德晚报》、《闽东日报》、福建公共频道黄金时段《生活直通车》栏目和福建资讯频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保障了群众的价格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继续加强与闽东日报、宁德晚报等新闻媒体联系沟通。时间向他们提供有关价格工作情况、信息以及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重点。在日常价格监管工作和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注重依托媒体力量,如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民生热点价费调整、稳价销售政策实施、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等。

(五)推动价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调定价费集体审理制度,涉及民生和重大价费标准的制定须经过价格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研究通过。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有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今年以来共召开了6场价审会。

2、落实好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制度。认真执行《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和《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凡列入成本监审和听证目录的项目,在制定价格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前期成本调查,组织听证。今年以来,对宁德市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宁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宁德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和宁德市东侨区“幸福佳园”二期限价房价格等五个行业20个项目进行了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费用和虚增成本10711万元。依法启动宁德市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程序,并在《闽东日报》、《宁德价格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告,综合听证结果完善调整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出台新收费标准,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3、加大价格制定公众参与度。今年主要是召开了宁德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座谈会。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消委会等6名政府部门同志、各等级幼儿园代表6名(省级示范园1名、市级示范园1名、县(市、区)级示范园2名、普通幼儿园2名)以及8名消费者代表(由市消委会推荐),就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收集各方观点和意见。

今年以来,市物价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六)规范依法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裁量权。做出的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程序合法、适当,未收到被处罚对象的反映。同时,按规定要求接入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处罚事项均纳入系统运行。

2、完善制度建设。实行案件审理审查制度,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定性,确保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严格文书备案制度,价格认证、价格成本监审和检查文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卷、归档和利用,制作规范。另外,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都获得执法资格。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制作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应20项行政权力制作20个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详细框图表现行政权力在职能部门内部、局各级之间的流转,通过图形方式有条理表达工作流程,同时明确权力在各岗位之间流转的判断条件,将所有环节都与特定工作岗位进行一一对应,并对应具体主管部门和责任人。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重大价费调定能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价格听证会,自觉接受监督。

3、完善价格信息舆情制度。继续实行《宁德市物价局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成立宁德市物价局网络舆情工作小组,七名同志轮班负责网络舆情日常监测管理。成立宁德市网站建设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分别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策解读等各个版块内容,适时更新维护。

4、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自查、总结。及时公开人事任免和工作人员考勤表。在宁德市价格信息网公开机构职能、直属机构及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截至12月15日,及时公开政策文件115份、价格工作动态101条、商品价格分析91份、通知公告12条、政策解读7份、国内价格新闻95条,印发《简报》15期,按时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加强机关财务内控。按时对本部门“三公”经费等财务情况进行测算、核对,强化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公开栏公开资金运行情况,加大透明力度。

(八)依法有效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1、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12358举报系统四级联网,通过平台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好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截至11月30日共接收投诉、举报共201件(9个文号因系统故障为空号),接收咨询件357件(11个文号因系统故障为空号)。规定时限办结率100%。另外,按规定时限内办结“12345”诉求件2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及时解决了群众诉求。

2、开展价格认定服务。贯彻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做好价格争议调解。今年来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受共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196件,标的15665万元(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1044件,标的6707万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27件,标的1680万元,涉纪财物价格认定3件,标的9万元,价格纠纷调解16件,标的300万元,价格认定服务106件,标的6969万元,市本级受理认定案件79件,标的4006万元)。

3、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16年共受理了3件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为同一人,其中2件在法定时间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件因申请人撤消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本单位下达的9件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都符合规定,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开展法制宣传

市物价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了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转发了省局2016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价格机制改革专题宣传和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八周年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价格法的学习与思考》普法讲座;选派干部参加了《统计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培训;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价格宣传材料,为大众提供价格咨询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

2016年,市物价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未能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二)明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继续落实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等现象的发生。

2、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机关行政规范管理,理顺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继续协调化解价格争议纠纷。持续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全面贯彻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及时妥善处理各平台群众价格诉求,公平公正解决价格矛盾。

4、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积极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法惩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价格执法力度,全力规范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审查。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考评结果运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努力形成合理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宁德市物价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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