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6-12-16 09:02

[摘要]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文[2015]388号)、《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和《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市技术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地块(详附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条件重新通知。

市国土局:

贵单位《关于要求重新出具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宗地规划条件的函》(宁国土资函[2016]557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文[2015]388号)、《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和《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市技术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地块(详附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条件重新通知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1、建设用地面积3.4346公顷(南侧涉及山体的用地不布置建筑,仅布置停车、绿地等,严格保护山体)。

2、用地性质:主导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二、地块开发强度

1、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

2、建筑密度:不大于28%。

3、绿地率:不小于30%。

三、建筑退让与间距

1、建筑红线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符合市技术规定第五十六、五十九条和省、市技术规定其他相关要求。

2、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符合市技术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八条和省、市技术规定其他相关要求。

3、建筑间距应符合省、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区内建筑及其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规定要求。

四、交通组织

1、道路开口和主要出入口: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按照人、车分流的原则进行交通组织设计,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必要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2、停车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应符合市技术规定百一十二条和省、市技术规定其它相关要求;配建停车位应包含总数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同时考虑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停车位。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地块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五、配套设施

1、市政设施要求(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用地面积应计入建筑密度):配套建设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80M2)、合理配置垃圾集散间(每处建筑面积约15M2);合理考虑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信报箱应按照“一户一箱”的要求配套;其他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应按规划及相关要求落实。

2、公共配套建设要求(该建筑面积应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应计入建筑密度):

(1)幼儿园配套,配套一所6个班的幼儿园,其规划设计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

(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4‰配置,少不低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2‰配置。

(3)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5‰标准配置,超过10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2‰配置;应设置在地上1-3层,层高不小于2.9米。

(4)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2‰配置,少不低于60平方米。

(5)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0.5‰配置,少不低于20平方米。

(6)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7)以上社区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

六、其它要求

1、项目用地涉及建设、土地、环保、消防、人防、水利、林业、园林、文物、抗震、市政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2、本项目宜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规划设计文本中增加绿色建筑专篇,并满足《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规定要求。

3、设计文本中增加透水率设计内容。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停车场地面应多选用透水砖、植草格等透水性好的材料进行铺装,地面透水铺装率宜高于60%。人行道尽量采用透水铺装,机动车道尽量采用渗水性强的材料铺装,采用弹性人行道设计。

4、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应组织宗地出让,出让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宗地买受人应按规定到我局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并办理报批手续。

5、本宗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筑风格中现代、本土现代型不少于80%,并附规划设计方案电子图档。

6、本项目规划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等要求。

7、我局 2015年12月31日出具的宁规条书〔2015〕22号同日作废。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2月8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