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按照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宁德市署前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即八一五路东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拟审定方案详见附图)。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履行公示告知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未进行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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