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获悉,10月8日至11月4日,宁德市将对宁德师院附属小学等“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管理标准化学校”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
前置条件
据了解,申请的学校要符合这些前置条件:
(1)近三年未发生较大校方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办学行为规范、财经制度事件;
(2)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不超过0.6%、初中不超过1.8%;
(3)不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非重点班;
(4)全面消除D级危房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
(5)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包括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项管理职责。
评估将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评估标准中6项“管理职责”得分率均达85%以上,且前置条件全部符合要求的学校,可认定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各申报学校根据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填写申报表后,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核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核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情况连同申报学校申请报告、申报表一并报送宁德市教育局初幼科。
评估采取查阅资料、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查看、随堂听课等方式采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评估组成员将从宁德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据悉,今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的各种综合性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必须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中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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