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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幸福佳园公租房首次续租开始申请

宁德网  2016-03-28 19:33

[摘要] 近日,记者从东侨住房保障 获悉,随着开发区公租房项目陆续推出,首批“幸福佳园”公租房项目的承租家庭3年租赁合同即将期满。按照相关规定,本月开发区启动公租房承租家庭的 次续租工作,涉及138户,续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4日。

宁德网消息(张文奎 陈锦雄) 近日,记者从东侨住房保障 获悉,随着开发区公租房项目陆续推出,首批“幸福佳园”公租房项目的承租家庭3年租赁合同即将期满。按照相关规定,本月开发区启动公租房承租家庭的 次续租工作,涉及138户,续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4日。

“为方便群众生活,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的,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现公共租赁住房,否则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东侨住房保障 工作人员张宵介绍说,续租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持《“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重新审核联系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授权书》及申请材料,在租赁合同到期一个月以前,向申请人工作单位、企业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所在工作单位、企业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字。

据了解, 申请续租“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54152元(按照2015年市辖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7076元的2倍),家庭资产应少于或等于10万元。家庭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房地产(包括住宅,地皮和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车辆(车辆价值以新车购置 或各类保单中车辆较高的价值为准)、 (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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