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将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
明年起,宁德市差旅住宿费标准将由原来的320元调整至350元。来自省财政厅的消息,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将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与现行差旅住宿费标准相比,新的住宿费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上调,并取消房型限制和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限制,部分城市试行淡旺季标准。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与现行差旅住宿费标准相比,新的住宿费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上调,主要包括将省级干部省内住宿费标准由原来的800元调整至900元;厅局级干部在厦门的住宿费标准由原来的490元调整至500元;其他人员省内住宿费标准适当上调,其中厦门由原来的340元调整至400元,福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由原来的330元调整至380元,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由原来的320元调整至350元。
此外,还将取消房型限制,原住宿费标准实行价格和房型双控,调整后的住宿费标准只是价格上限标准,不再限制房型。取消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限制,调整后的住宿费标准是每人每天开支标准,出差人员可以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主选择房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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