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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套房商贷首付比例降至25%

宁德官方实播台  2015-10-02 23:45

[摘要]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

“十一”国庆前一天,楼市两大利好政策降临。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

截至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五个城市依然执行楼市限购政策外,其余城市均已取消。

同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表示住房公积金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该通知内容还包括提高实际贷款额度,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是一种很典型的差异化的信贷调控政策,对于二线城市而言,目前房价上涨态势比较明显,房产投资价值依然存在,新政对二线城市的购房者会起到积极鼓励的作用。

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中心总经理崔霁对早报记者表示,这个政策影响并不强,原因在于,一是和一线城市无关,二是不限购的城市就算再降首套首付比例,盘活的刚需也有限,因而对不限购的城市来说,该政策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由于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明显,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整首套房贷款比例,不一定会对存量住房的销量产生大的影响,但是却传递出国家层面稳定楼市的信号。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8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数据显示,房价同比综合平均涨幅从7月下降0.4%转为上涨1.7%,为2014年9月份以来首次转正,房价同比涨幅由负转正,商品房销售持续回暖。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龚敏对早报记者表示,按总价100万元的房屋来算,三成首付是30万元,现在25%只需25万元。而房价如果增加20%,即120万元,如果按三成首付要付36万元,如果按25%首付只需30万元。所以降低首付除降低购房者短期还款成本压力外,还有对预期房价上涨后稳定住房消费的利好。

其实,25%的比例并非史上低。早在2008年10月,央行就曾对楼市出台过一项政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今年以来,楼市“松绑”政策不断。

3月30日,住建部等三部委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月30日,财政部大幅缩短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年限,从原来的五年降至两年。

今年以来,央行已四次降息。近一次是,自2015年8月26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8月27日,商务部网站发布通知,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除了还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人士在境内购房的套数已经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对于外籍人士在境内购买住房的限制十年来首次被打破。

8月31日,住建部官网发文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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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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