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报来《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城南镇莲峰社区公安局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南镇莲峰社区公安局宿舍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城市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城南镇莲峰社区公安局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2-350902-04-01-763711)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蕉城区城南镇蕉城南路123号。
二、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仅对城南镇莲峰社区公安局宿舍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道路白改黑、雨污分流、照明、绿化、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雨棚、强弱电落地、大门等。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4142万元。资金筹措: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剩余由蕉城区财政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节能
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02吨标准煤,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六、招投标方案
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要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符合消防、环评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社稳防控措施,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
附件:城南镇莲峰社区公安局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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